(图源:阳光保险官网)
旗下公司屡屡被罚
作者 | 谢美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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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人寿”)披露了关联交易分类合并报告,报告显示,2022年第4季度,阳光人寿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量为41.02873亿元;上年同期及2022年第3季度,这项数据分别为42.590008亿元及14.61254亿元,阳光人寿关联交易总量同比略降,环比大增约180%。
阳光人寿2022年第4季度的关联交易中,资金运用类占比最大,为33.139799亿元。值得关注的是,阳光人寿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电力”)的一笔交易达30.584032亿元,交易内容为公开市场卖出长江电力股票。
官网介绍,长江电力是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和全球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
长江电力财报显示,2022年第3季度时,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利两全保险产品及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分别为长江电力等第八及第十大股东。
据阳光人寿公告,2022年12月22日,阳光人寿申请申购“阳光资产-主动配置二号资产管理产品”及“阳光资产-定增优选1号资产管理产品”2只资管产品,申购金额分别为2.5亿元及1亿元。
2022年11月29日及12月15日,阳光人寿签署了《阳光-潍坊宝通项目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受托合同》,投资由阳光资产发起设立的“阳光-潍坊宝通项目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该投资计划第二期,投资金额均为9亿元。
2022年10月24日,阳光人寿申请申购“阳光资产-盈时4号(一期)资产管理产品”及“阳光资产-积极进取八号资产管理产品”2只资管产品,申购金额合计10亿元。
公告显示,阳光人寿持有阳光资产36%的股权。
今年1月,阳光人寿公告显示,其申购的“阳光资产-主动配置二号资产管理产品”基础产品管理费按产品资产净值的4‰年费率计提,预估年基础管理费为140万元。
一方面与关联方交易频频,另一方面阳光人寿已因合规问题吃下多张罚单。
据阳光人寿官网公告,阳光人寿福建分公司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被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处以人民币48万元罚款。
阳光人寿1月3日公告,阳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因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及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的违法行为,被中国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及人民币7万元罚款。
此外,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存在销售误导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人民币21万元罚款;阳光人寿湖北分公司存在编制虚假资料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人民币15万元罚款;阳光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存在未如实记载保险业务的违法行为,被处以人民币50万元罚款……
据阳光人寿2022年第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2022年第3季度,阳光人寿保险业务收入127.52亿元,净利润4.58亿元。上年同期,这两项数据分别为129.42亿元及16.75亿元。同期,阳光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14.33%,去年同期为187.19%;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0.16%,去年同期为202.14%。
阳光人寿隶属于阳光保险旗下,2022年上半年,阳光保险实现总保费收入629.52亿元,实现净利润17.27亿元。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420.58亿元,财产险保费收入208.94亿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阳光保险的资产总额为4736.37亿元。
阳光保险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截至1月30日,阳光保险报4.72港元/股,跌2.48%;总市值542.87亿港元。